单选题北京红星公司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被消费者起诉至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红星公司董事会召开特别会议,罢免了原董事长王五的职务,并重新任命张三为董事长。根据这一情况,下列判断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因为红星公司撤换了法定代表人,因此诉讼应当重新进行,王五代表红星公司进行的诉讼行为无效B王五的诉讼行为有效,张三提供证明后,诉讼继续进行C张三无须向法院提供证明,即可接替王五进行诉讼D应当由王五和张三共同代表红星公司进行诉讼

单选题
北京红星公司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被消费者起诉至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红星公司董事会召开特别会议,罢免了原董事长王五的职务,并重新任命张三为董事长。根据这一情况,下列判断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因为红星公司撤换了法定代表人,因此诉讼应当重新进行,王五代表红星公司进行的诉讼行为无效

B

王五的诉讼行为有效,张三提供证明后,诉讼继续进行

C

张三无须向法院提供证明,即可接替王五进行诉讼

D

应当由王五和张三共同代表红星公司进行诉讼


参考解析

解析:
法人作为当事人,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民诉解释》第51条第1款的规定,在诉讼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法定代表人进行的诉讼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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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某到红星家具城购买家具,看中了红星公司生产的红木家具一件。因宋某所带现金不足,双方达成协议:价款1200元,张某预付订金200元,红星公司保证3天内将货送到宋某家。双方在该家具上做了标记。当晚,家具城失火,该家具被焚,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宋某承担,宋某应补交所欠货款1000元B.由红星公司承担,红星公司应退还宋某预付订金200元C.由宋某、红星公司双方平均分担,宋某不补交货款,红星公司不退还订金D.主要由红星公司承担,宋某也应适当承担损失

五、(本题20分)案情:位于甲市A区的红星公司和位于乙市B区的蓝星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蓝星公司向红星公司出售一批防辐射服,三个月后在丙市C区交货。受日本核危机的影响,蓝星公司生产的防辐射服一经出厂便被抢购一空,蓝星公司遂告知红星公司,称除非红星公司将防辐射服的购买单价提高50元,否则三个月后蓝星公司将拒绝交货。红星公司遂向丙市C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今蓝星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丙市C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于是发出移送管辖决定书,将案件移送至乙市B区人民法院管辖。乙市B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案件疑难复杂,组织了证据交换。在第一次证据交换中,蓝星公司提出,要求对方提高防辐射服的单价是因为原料上涨,并提供了近日进货的单据。但红星公司马上提出反驳,认为该进货单据系伪造,有蓝星公司伪造单据时的录音为证。但乙市B区人民法院以防止诉讼拖延为卣,拒绝再次进行证据交换,案件进入审理程序,一审结束后,法院认为日本核危机导致防辐射服价格上涨属于不可抗力,蓝星公司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属履行不能,判决红星公司败诉。红星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在二审过程中,蓝星公司分立为正蓝公司和正星公司,二审法院遂将正蓝公司和正星公司列为共同诉讼人,进行调解,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不成,二审法院即将案件发回重审。问题:1.本案中,丙市c区人民法院有没有管辖权?为什么?丙市C区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移送至乙市B区人民法院管辖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2.乙市B区以防止诉讼拖延为由拒绝再次进行证据交换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3.红星公哥不服一审判决,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向哪个法院提出上诉?4.在二审过程中,蓝星公司分立为正蓝公司和正星公司,二审法院将正蓝公司和正星公司列为共同诉讼人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5.因调解不成,二审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红星公司是某市卫生局下属的一家国有企业。1996年5月18日,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红星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5月24日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将有关消息通知丁红星公司。7月14日,该市卫生局向人民法院申请对红星公司进行整顿, 9月2日,红星公司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9月10日发布公告,中止破产程序。整顿期间,债权人D公司发现红星公司不但经营状况没有好转,反而又欠了一笔新债,于是D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红星公司破产,法院裁定后于1997年12月21日宣告红星公司破产。1998年1月30日,破产程序终结。但1998年10月份,人民法院在审理其他案件时发现,1997年1月份,红星公司曾放弃对某一大医院的30万元债权,条件是该公司职工在该医院就诊时享有优惠待遇。于是人民法院依法追回了这笔财产。问题:(1)整顿期未满,可以宣告破产吗?该案履行的程序是否正确?(2)原红星公司的30万元债权该如何处理?

北京市红星公司有一项无线通信技术专利,但该专利于2008年2月20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该无效决定对以下哪些民事行为不具有追溯力A.2005年红星公司诉甲公司侵犯该项专利,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B.2006年红星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该专利的许可合同,许可期限为1年,许可费按季度分期支付。C.2007年红星公司的该项专利获得市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优秀发明奖。D.2008年2月19日,红星公司在没有说明该专利正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的情况下将其转让给了丙公司,转让费已经支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在一定情形下,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不可以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情形的有( )。A.股东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遭到拒绝B.股东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C.股东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遭到拒绝D.股东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

北京红星公司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被消费者起诉至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红星公司董事会召开特别会议,罢免了原董事长王五的职务,并重新任命张三为董事长。根据这一情况,下列判断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因为红星公司撤换了法定代表人,因此诉讼应当重新进行,王五代表红星公司进行的诉讼行为无效B.王五的诉讼行为有效,张三提供证明后,诉讼继续进行C.张三无须向法院提供证明,即可接替王五进行诉讼D.应当由王五和张三共同代表红星公司进行诉讼

2007年1月1日,深广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红星公司,含税价为105000元:2007年7月1日,红星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合同规定偿还债务,经双方协议,深广公司同意红星公司用产品抵偿该应收账款。该产品市价为8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产品成本为70000元。红星公司为转让的材料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500元,深广公司为债权计提了坏账准备500元。假定增值税不单独结算,不考虑其他税费。红星公司应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为( )元。A.22400B.21900C.25000D.11400

王伟为甲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其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儿子王晓伟经营的乙公司谋取利益,致使甲公司损失3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张某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张某的做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王伟提起诉讼B.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王伟提起诉讼C.只有在董事会拒绝的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王伟提起诉讼D.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王伟提起诉讼

甲、乙、丙三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丁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出资60%,乙公司和丙公司各出资20%。甲公司的总经理张某为丁公司的董事长。后甲公司解除张某总经理一职,甲公司向丁公司董事会要求召开股东会决议解除张某的董事长职务。张某拒不召集股东会,甲公司遂直接派公司现任总经理王某到丁公司接替张某的董事长职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作为大股东有权直接解除张某的董事长职务B.是否解除张某的董事长职务只能通过股东会表决决定C.甲公司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张某的董事长职务D.以上说法都不对

张三到红星商场购买了一台冰箱,后发现冰箱质量有问题,遂以违约为由起诉红星商场赔偿,红星商场称,该冰箱是从腾达公司进货,应当由腾达公司承担责任。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A.本案中腾达公司可以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追加其参加诉讼B.在诉讼中腾达公司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无权放弃、变更、承认诉讼请求或者撤诉C.如果本案通过调解结案,则调解书需要经过腾达公司签收D.如果一审判决腾达公司不承担责任,则腾达公司不能作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宏大贸易公司经张某介绍,与红星机械公司签订一份机床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宏大贸易公司按时向红星机械公司交付了符合合同约定的机床,但红星机械公司拒绝付款。为此,双方发生争议,宏大贸易公司向法院起诉。在该案诉讼进行过程中,属于民事诉讼行为的是:()A:宏大贸易公司向法院递交授权委托书的行为B:宏大贸易公司委托代理律师的行为C:人民法院通知知情人张某作证的行为D:审判长向审判委员会汇报案件的行为

(2015年)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在一定情形下,股东可以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情形的有( )。A.股东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遭到拒绝B.股东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C.股东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遭到拒绝D.股东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讼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在一定情形下,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属于该情形的有( )。A.股东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拒绝B.股东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C.股东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D.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甲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该公司经理王某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儿子小王经营的乙有限责任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使甲公司损失3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张某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王某提起诉讼B.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王某提起诉讼C.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的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王某提起诉讼D.只有在张某的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王某提起诉讼

某市国有投资部门出资51%,其他34名股东共出资49%共同组健了红星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5月国有投资部作出了撤销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张某的决定并通知了各股东但公司未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在此期间张某应李某请求以红星公司的名义为李某个人与红星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提供了50万元的担保。后李某的债权人向红星公司请求承担担保责仼,从而发生纠纷引起诉讼。关于法定代表人和担保的说法错误的有( )。A.在办理变更登记之前对外)法定代表人仍是张某B.自撒销决定作出之日起张某不再是法定代表人C..担保因张某的董事长职务被澈销而无效D.应由法院判决散销该担保E.担保有效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在一定情形下,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不可以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情形的有()。A、股东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遭到拒绝B、股东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C、股东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遭到拒绝D、股东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

2005 年7 月20 日,红星五金有限责任公司与四方航空公司办理了货物托运手续委托航空公司运200 台29 英寸彩色电视机,总货款60 万元。同日,红星五金有限责任公司又在长安保险公司投保了运输保险,保险金额为60 万元。红星五金有限责任公司交付了保险费,保险公司出具了保单。飞机在降落时,发生机械故障,机身剧烈抖动,致使200 台电视机全部损坏。红星五金有限责任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审查了全部有关材料,确认后,赔付红星五金有限责任公司60 万元。赔付后,向航空公司提出追偿。四方航空公司拒绝赔付,理由是与保险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保险公司起诉航空公司为被告,红星五金有限责任公司为第三人。保险公司是否有权要求航空公司赔偿?

红星公司得知华华公司正在与金城公司谈判。红星公司本来并不需要这个合同,但为排挤华华公司,就向金城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条件。华华公司退出后,红星公司也借故中止谈判,给金城公司造成了损失。红星公司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

甲公司委托乙代为购买手机屏幕,乙在考察之后决定从红星公司购进。在与红星公司洽谈过程中.乙发现红星公司生产的手机电池也不错,遂与其签订了购买手机屏幕和电池的合同。事后,红星公司催促甲公司支付货款,甲公司称,仅委托乙购买手机屏幕但未委托其购买手机电池,拒绝支付电池的货款。有关乙与红星公司所签购买电池合同的效力状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该合同效力待定B、该合同可撤销C、该合同有效D、该合同无效

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在一定情形下,股东可以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情形的有()。A股东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遭到拒绝B股东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C股东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遭到拒绝D股东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

单选题红星公司2019年10月18日收到法院通知,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红星公司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交货,要求红星公司一次性赔偿800万元,至12月31日法院尚未作出判决。对此项诉讼,红星公司估计败诉的可能性为80%,预计赔偿金额在600万元至700万元之间,而且上述区间内每个金额的可能性相同。由于红星公司所使用原材料是由乙公司为其提供的,但是乙公司未按期销售材料,致使红星公司产品未按期生产出来,因此红星公司向乙公司提起诉讼,红星公司已基本确定可从乙公司获得赔偿700万元。对于该项未决诉讼红星公司在12月31日应作的会计处理为(  )。A确认预计负债650万元,同时确认资产700万元,并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有关信息B确认预计负债650万元,同时确认资产650万元,并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有关信息C不确认,在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D确认预计负债700万元,不确认资产,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有关信息

判断题红星公司得知华华公司正在与金城公司谈判。红星公司本来并不需要这个合同,但为排挤华华公司,就向金城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条件。华华公司退出后,红星公司也借故中止谈判,给金城公司造成了损失。红星公司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A对B错

多选题2009年5月10日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该公司设立了监事会和董事会。2010年8月15日,经理王某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下列各项中,股东可以直接提起诉讼的有()。A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遭到拒绝B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C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遭到拒绝D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

多选题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请求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多选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在一定情形下,股东可以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情形的有( )。A股东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遭到拒绝B股东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C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D股东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

单选题红星公司委托木木公司施工维修管道,木木公司在坑旁立木牌,请行人注意,傍晚,空降暴雨,木牌冲走,雨后行人王某未发现造成骨折,为此用2000元,损失应由谁承担?()A红星公司承担B木木公司承担C王某自己承担D红星公司和木木公司共同承担

多选题红星运输公司与蓝天机械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运输合同,红星公司负责将蓝天公司的一批机器设备从A市运往B市。红星公司按约定将货物运至B市,但蓝天公司一直未支付运输款,红星公司遂留置了该批货物。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A红星公司可以要求蓝天公司在1个月内支付运输费用B在留置权存续期间,红星公司有权将该批机器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以租金弥补自己的运费损失C红星公司应妥善保管该批货物,对因保管不善致使机器设备毁损、灭失的,应向蓝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D红星公司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多选题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请求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