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12月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中的教育条款代表了国民政府统治者发展教育的愿望。

1946年12月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中的教育条款代表了国民政府统治者发展教育的愿望。


相关考题:

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统治下实施时间最长的宪法性文献是( )。A.《中华民国宪法》B.《中华民国宪法草案》C.《训政纲领》D.《训政时期约法》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所制定的宪法及宪法性文件有()A.《中华民国训政纲领》B.《五五宪章》C.《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D.《中华民国临时约法》E.《中华民国宪法》

宪法中关于教育的条款,规定了教育指导思想、目的、基本方针、基本目的等。()

宪法中关于教育的条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规定设立国民政府行政院的宪法(宪法性文件)是( )。A.《训政纲领》B.《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C.“五五宪草”D.《中华民国宪法》(1947年)

南京国民政府宪法及其关系法规主要包括:()。A.《国民政府组织法》B.《训政时期约法》C.《中华民国宪法》D.《中华民国约法》

以下哪些属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制定的宪法性文件:()A、《中华民国宪法》B、“五五宪草”C、《训政时期约法》D、《五权宪法》

下列关于《中华民国宪法》(1947)的说法错误的是()。A、《中华民国宪法》(1947)的基本精神与《临时约法》一脉相承。B、《中华名国宪法》(1947)实行总统制。C、《中华民国宪法》(1947)体现了孙中山先生的“民有”、“民治”、“民享”的思想。D、《中华民国宪法》(1947)反映了政协通过的“宪法修改原则”

在南京国民政府统治下,实施时间最长的一部宪法性文件是()。A、《训政时期约法》B、《中华民国宪法》C、《中华民国约法》D、《五五宪章》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适用时间最长的根本法是()。A、《中华民国宪法》B、《中华民国宪法草案》C、《训政时期约法》D、《中华民国约法》

南京国民政府实施时间最长的宪法性文件是()。A、《中华民国宪法》B、“五·五宪草”C、《训政纲领》D、《训政时期约法》

南京国民政府与1947年公布和实施《中华民国宪法》。下列哪些是对这部宪法的错误表述?()A、该宪法规定了选举、罢免、创制、复决等制度B、该法的基本精神沿袭《训政时期约法》和“五五宪草”C、该法体现了《动员戳乱时期临时条款》的立法原则D、该法确立的政权体制既不是内阁制,也不是总统制

南京国民政府宪法及其关系法规主要包括:()。A、《国民政府组织法》B、《训政时期约法》C、《中华民国宪法》D、《中华民国约法》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所制定的宪法及宪法性文件有()A、《中华民国训政纲领》B、《五·五宪章》C、《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D、《中华民国临时约法》E、《中华民国宪法》

为了落实和强化“()”教育,1931年6月,在南京国民政府公布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中,以根本法的形式规定了民国教育宗旨及其方针政策。

南京国民政府使用时间最长的根本法是()A、《中华民国约法》B、《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C、《中华民国训政纲领》D、《中华民国宪法》

判断题1946年12月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中的教育条款代表了国民政府统治者发展教育的愿望。A对B错

单选题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适用时间最长的根本法是()。A《中华民国宪法》B《中华民国宪法草案》C《训政时期约法》D《中华民国约法》

单选题在南京国民政府统治下,实施时间最长的一部宪法性文件是()。A《训政时期约法》B《中华民国宪法》C《中华民国约法》D《五五宪章》

多选题下列关于《中华民国宪法》(1947)的说法错误的是()。A《中华民国宪法》(1947)的基本精神与《临时约法》一脉相承。B《中华名国宪法》(1947)实行总统制。C《中华民国宪法》(1947)体现了孙中山先生的“民有”、“民治”、“民享”的思想。D《中华民国宪法》(1947)反映了政协通过的“宪法修改原则”

多选题南京国民政府宪法及其关系法规主要包括:()。A《国民政府组织法》B《训政时期约法》C《中华民国宪法》D《中华民国约法》

单选题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制定的宪法性文件不包括 ( )A《中华民国约法》B《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C“五五宪草”D《中华民国宪法》

单选题南京国民政府在大陆存在期间使用时间最长的根本法是()A《中华民国宪法》B《中华民国约法》C《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D《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单选题南京国民政府使用时间最长的根本法是()A《中华民国约法》B《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C《中华民国训政纲领》D《中华民国宪法》

多选题以下哪些属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制定的宪法性文件:()A《中华民国宪法》B“五五宪草”C《训政时期约法》D《五权宪法》

单选题南京国民政府存在期间使用时间最长的宪法性文件是()A《训政纲领》B《中华民国约法》C《中华民国宪法》D《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填空题为了落实和强化“()”教育,1931年6月,在南京国民政府公布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中,以根本法的形式规定了民国教育宗旨及其方针政策。